近日,环境保护部发布《“十三五”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》(简称《“十三五”方案》)。针对“十二五”时期发现的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主体责任。要求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,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。其次,进一步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。鼓励结合双随机抽查制度,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,进一步强化考核力度。再次,建立分级负责考核机制。以省(区、市)为主组织考核,国家对全国的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抽查。最后,突出考核重点。制定督查考核年度工作计划时,应按照考核要求,识别重点产废单位和其他产废单位,突出考核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,并明确重点产废单位识别要求。